條文內容

名  稱: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Offshore Banking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第 14 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銷售額,免徵營業稅。但銷售與中華民國境內個人、
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之銷售額,其徵免應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
業稅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