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7/04 11:25
條文內容
名 稱: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
Offshore Banking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8 日
第 19 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與其總行及其他國際金融機構,往來所需自用之通訊設 備及資訊系統,得專案引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