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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登錄公債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the Trading of Book-Entry Central Government Bo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23 條
如遇天然災害侵襲等原因,或為選舉投票日,部分地區地方政府機構宣布
停止上班,其應屆交割央債順延至恢復營業日辦理交割,並依第十七條重
新計算利息至該交割日。
順延辦理款券交割地區,其全體證券商應付市場交割之央債淨額,由本公
司向債券借券中心或於市場取得暫代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