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登錄公債買賣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the Trading of Book-Entry Central Government Bo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24 條
中央登錄公債之錯帳及更正帳號應通知本公司,但不適用營業細則第八十
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