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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登錄公債申購配售作業要點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Subscription and Allotment of Book-Entry Central Government Bo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其他有價證券
第 14 條
本公司配售作業完成後,若有下列情事之一,則視同該申購人放棄認購,
證券商應透過電腦連線通知本公司。
一、發現申購人有事後註銷受託買賣帳戶、登錄公債帳戶及款項劃撥帳戶
    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
二、申購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認購價款或繳款不足。
符合前項各款條件之申購人,原配售數量由中華郵政認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