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Operating Rules for Securities Firms Handling Margin Purchases and Short Sales of Securit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信用交易
第 21 條
有價證券經審核有本節價格波動過度劇烈或成交量過度異常之情事,證券
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定期於每月最後營業日重新審核。
有價證券經審核有本節股權或受益權過度集中之情事者,證券交易所或櫃
檯買賣中心將俟該上市(櫃)公司、外國發行人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供
其已無股權或受益權過度集中之資料後,再重新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