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市監視制度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ock Market Surveillance System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18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股市監視
第 3 條
本公司於所設之證券集中市易市場 (以下簡稱市場) 發現有價證券之交易
有異常情形達一定標準時,為提醒投資人注意,得將其名稱及交易資訊之
內容於市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