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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ance of Call (Put) Warrants by Issuer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6 日
第 21 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其避險操作應設立專戶,並依證券交易
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