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Public Tender Offers for Securities of Public Companies
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發布之第 27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五月十日 施行。
公開收購人申報與公告非屬同一日者,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期間之 起算以先行申報或公告之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