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14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4 年 10 月 13 日
一百十四年七月十四日修正第 75-1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十月十三日起
實施。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101 條
本公司市場買賣成交之有價證券,由結算部辦理結算與集中交割。
前項集中交割之有價證券收付作業,本公司委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
證券商設有分支機構者,統由其總公司彙總後,依前兩項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