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10 月 19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6 年 04 月 01 日
1.一百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修正之第 76 條條文,自一百十六年四月一日
  起實施。
2.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修正之第 75-6、77 條條文、增訂第 77-10  條
  條文,自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6 條
除下列人員外其他人士非得本公司之允許,並佩帶入場證或參觀證者,不
得進入本公司交易市場:
一  主管機關派任本公司之監理人員。
二  經本公司登記准予進入市場之證券商業務人員。
三  本公司場務執行人員暨場務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