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10 月 19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6 年 04 月 01 日
1.一百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修正之第 76 條條文,自一百十六年四月一日
  起實施。
2.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修正之第 75-6、77 條條文、增訂第 77-10  條
  條文,自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實施。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67-2 條
上市公司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換發新股票作業,其變更股票面額後股票上市
買賣開始日升降幅度之計算,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除以變
更股票面額後發行股數與原發行股數之比率為計算之基準。
前項換發新股票前如無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則以第五十八條之三第四項
第二款之原則所決定價格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