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本細則 111.04.28 修正之第 58-3 條條文、增訂第 58-9 條條文,自中 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起實施。
證券經紀商受理開戶,委託人為華僑及外國人或大陸地區投資人者應檢附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規定辨識身分之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