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06 日
1.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92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
  起實施。
2.一百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修正第 79-2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六日
  起實施。
主題分類: 基本法規
第 82-3 條
證券商辦理或代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應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
辦法、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或證券
金融事業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