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06 日
第 49 條
證券商投資外國事業,應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證券事業,包括當地國法令准許其經營之相關證券、期貨、金融等業
    務。
二、其他經本會核准得轉投資之相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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