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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財務業務稽核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85 年 02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四  證券經紀商財務業務之稽核:專業經紀商部份,本公司不定期派員查
    核,其分公司得視情形需要,作重點檢查。
    兼營經紀商及分支機構部份,必要時查核其業務作業情形。
 (一) 財務方面之查核:
      1 會計事項之處理與其有關會計及交易憑證暨帳簿之設置與紀錄等
        ,是否依照證券商統一會計規程辦理。
      2 庫存現金、活期存款、是否與帳列相符。
      3 支票存款:核對銀行存款餘額,並與銀行存款證明及對帳單核對
        ,如有差異須編製四欄式現金調節表。
        交割款項是否依規定於一家銀行設立專戶。支票及印鑑是否妥善
        保管,有無牽制。
      4 定期存款:核驗定期存單是否有質押情形。
      5 短期投資:核對帳冊,並實地盤點數量是否與帳列相符。
      6 特別準備金:核對帳列與提撥金額是否相符。動支前是否經審查
        小組通過。
      7 委託人未領支票是否紀錄並妥善保管。
      8 全額交割買賣之股票是否依規定於受託時收足款券。
      9 實地盤點受託買進暫時留存之股票,並查核委託人逾期未領之股
        票是否依規定送復華公司集中保管。
 (二) 業務方面之查核:
      1 抽查業務憑證之製作及應行記載事項是否按規定辦理。
      2 開戶作業是否依規定辦理。
      3 受託買賣作業是否依規定辦理。
      4 營業日報表是否依規定時間分送。
      5 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副本及委託人開戶名冊是否按規定時間彙
        送。
      6 憑證及有關單據等資料是否妥善管理及裝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