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
第 30 條
理事長之職權如下:
一、督促執行理事會之決議,並視需要得定理事一人至二人駐會輔佐之。
二、召集並主持理事及理、監事聯席等會議。
三、對外代表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