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第 335 條
清算之實行發生顯著障礙時,法院依債權人或清算人或股東之聲請或依職
權,得命令公司開始特別清算;公司負債超過資產有不實之嫌疑者亦同。
但其聲請,以清算人為限。
第二百九十四條關於破產、和解及強制執行程序當然停止之規定,於特別
清算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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