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6 00:23
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第 76-1 條
公司得經股東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變更章程,將其組織變更為有限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 前項情形,不同意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聲明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