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3/28 21:40
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司法
Company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第 88 條
清算人就任後,應以公告方法,催告債權人報明債權,對於明知之債權人 ,並應分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