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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Directions for the Conduct of Wealth Management Business by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07 日
二十一、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管理資訊系統應配合業務發展及複雜
        程度持續提升,以落實前開各項作業程序所訂之相關規定,包括
        即時建立、更新客戶資料,控管客戶不尋常及可疑交易等。各部
        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系統功能設計與測試,以確保證券商於辦理本
        業務時符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