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Offshore Fund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第 47 條
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應於投資人申購或買回申請書或電子文書上,明確註
記受理申請之日期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