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Over-the-Counter Trading Enterprises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6 月 27 日
第 22 條
為保護公益,主管機關得隨時命令櫃檯買賣事業提出財務、業務報告或其
他參考資料,並得直接檢查其財務、業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