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Regulations Governing Public Tender Offers for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Beneficiary Securit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11 日
第 38 條
公司決議及合理性意見書:
一、公開收購人為自然人者,其獨立專家對於本次公開收購現金價格之合
    理性意見書。
二、公開收購人為公司者,其決議辦理本次收購之股東會或董事會議事錄
    及獨立專家對於本次公開收購現金價格之合理性意見書。
前項之合理性意見書至少應揭露下列事項:
一、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二、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專業估價者之估價報告書,應說明該估價報告書
    內容及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