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30 20:06
條文內容
名 稱: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23 日
第 2 條
公務機關就其所屬人員辦理業務涉及資通安全事項之獎懲,得依本辦法之 規定自行訂定獎懲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