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管理辦法 

Taipei Exchange Rules Governing the Operation by Securities Firms of the Business of Proprietary Trading of Security Token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2 日
第 43 條
證券商經營虛擬通貨之議價交易業務,應於金融機構開立專用之帳戶辦理
款項收付,帳戶名稱為「○○○證券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