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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管理辦法 

Taipei Exchange Rules Governing the Operation by Securities Firms of the Business of Proprietary Trading of Security Token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2 日
第 45 條
證券商與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進行議價買賣時,應先檢核其持有單一虛擬
通貨之庫存餘額成本加計當筆交易擬議定之成交金額合計數未逾新臺幣三
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