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通系統安全防護基準參考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5 條
(最小權限)
一、資通系統帳號授權應採最小權限原則,僅允許使用者(或代表使用者
    行為之程序)依組織部門權責及業務功能,完成作業所需之授權存取
    。
二、組織應定義人員角色及責任並區隔相互衝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