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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網路安全防護參考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9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14 條
(網路傳輸與連線安全管理)
一、組織在不影響營運狀況下應使用較安全的加密連線提供內/外服務。
二、組織如使用網路專線與合作第三方機構網路連線,應架設防火牆,關
    閉非約定之埠號以確保組織內部網域安全。
三、證券期貨業者如提供網際網路下單服務,畫面應採加密方式處理。
四、如有國際傳輸機敏資料時,組織應建立加密傳輸機制,當涉及客戶資
    訊,傳輸前應取得當事人授權且不違反主管機關對國際傳輸之限制,
    並留存完整稽核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