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網路安全防護參考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9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3 條
(名詞定義)
一、資通系統:
    係指用以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資訊或對資訊為其他
    處理、使用或分享之系統。
二、存取:
    係指存取資訊資產的各種方式,包含取得、使用、保管、查詢、修改
    、調整、銷毀等。
三、網路設備:
    係指傳輸資料、應用程式、服務和多媒體所需的網路通訊元件,如防
    火牆、路由器、交換器…等,亦為組織的網路架構圖包含的項目。
四、資通安全事件:
    係指系統、服務或網路狀態經鑑別而顯示可能有違反資通安全政策或
    保護措施失效之狀態發生,影響資通系統機能運作,構成資通安全政
    策之威脅。
五、資訊資產:
    係指與資訊處理相關之資產,包括硬體、軟體、資料、文件及人員等
    (如:伺服器主機及使用者電腦之作業系統及應用程式等軟體資訊)
    。
六、資訊服務供應商係指符合「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資通系統與服
    務供應鏈風險管理參考指引」遴選條件之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