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Odd-lot Trading of Listed Secur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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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3 年 03 月 15 日 |
生效狀態: |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02 日
一百十三年三月十五日修正之第 8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
主題分類: |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
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三十分,及盤後下午一時四 十分至二時三十分;其買賣申報限各該交易時段內有效。創新板股票不得 進行零股交易,惟盤後零股交易不在此限。 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應以限價為之,且限當日有效;變更買賣申報時,除減 少申報數量外,應先撤銷原買賣申報,再重新申報。 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時段,本公司即時揭示試算成交價格與數量、試算未成 交之最高五檔買進及最低五檔賣出之申報價格與數量;另交易時間內即時 揭示成交價格與數量、未成交之最高五檔買進及最低五檔賣出之申報價格 與數量。 零股交易盤後買賣申報時段,本公司於申報截止前五分鐘之時段內,即時 揭示經試算成交價格後之未成交最高買進及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撮合後揭 示成交價格與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