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
Regulations Governing Book-Entry Operations for Centrally Deposited Secur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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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
參加人之客戶 (以下簡稱客戶) 送存、領回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及以集中 保管之有價證券為帳簿劃撥交割或設定質權,均應以參加人名義辦理之。 發行人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無實體有價證券及其股東辦理轉帳作業,應以 參加人名義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