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條文內容

名  稱:

有價證券借貸定價交易及競價交易擔保品管理應行注意事項 

Directions for Collateral Management in Fixed-price and Competitive Auction 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 Transactions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0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證券借貸
陸、洗價及擔保品追繳作業
一、本公司於每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後進行洗價,計算各筆借券之擔保維持
    率。就上市上櫃有價證券部分以當日收盤價計算,若於各上市上櫃有
    價證券除權息交易日之前三個營業日,則以各上市上櫃有價證券當日
    收盤價扣除息值或扣除以該當日收盤價為基礎計算之權值計之。
二、當擔保維持率低於擔保下限比率,本公司應即經由證券商對該借券人
    發出追繳通知,借券人應於通知之次一營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前補足
    擔保品,以使擔保維持率回復至擔保規定比率。
三、本公司於每一營業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後計算各筆借券之擔保維持率,
    除可提供借券人經由證券商查詢外,並就其中擔保維持率不足部分產
    製補繳通知,並於當日以檔案傳輸方式,於下午四時後通知證券商,
    證券商於接獲補繳通知起,應即時通知借券人,俾使借券人得於本公
    司通知之次一營業日及時補繳擔保品。
四、借券人補繳之現金、銀行保證、中央登錄公債擔保品,其提交方式依
    本注意事項貳、二、四、五之規定辦理,惟上市上櫃有價證券擔保品
    之提交由本公司通知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採即時撥帳處理。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twse-regulation.tw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