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
Sample Template for XXX Co., Ltd. Rules of Procedure for Shareholders Meetings |
---|---|
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03 月 17 日 |
主題分類: |
公司治理 |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 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 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 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 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 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 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 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