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接受委託人申請展延每筆融資融券期限作業要點 

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Securities Firms or Securities Finance Enterprises Accepting Applications by Customers to Extend the Durations of Individual Margin Purchases and Short Sales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信用交易
四、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與委託人簽訂概括展期申請文件後,委託人若
    欲變更展期次數之申請,應重新簽訂概括展期申請文件,簽訂後適用
    每一筆融資融券。但當變更內容為減少展期次數申請,且有融資融券
    已依原申請方式展延期限者,該筆融資融券繼續至該次期滿為止。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 法規分享知識庫 twse-regulation.tw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