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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查詢被繼承人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帳戶或交易資料作業程序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Procedures for Requesting Decedents’ Account or Transaction Information at the Centralized Securities Exchange Mark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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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日期: |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主題分類: |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
一、申請人:由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申請查詢。 (一)遺產管理人(由親屬會議選定或法院選任)或遺囑執行人(遺囑人 指定、委託他人指定、由親屬會議選定或法院選任)須提交: 1.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或除戶戶籍資料等正本。 2.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遺產管理人:親屬會議選定或經法院選任之證明文件正本。 4.遺囑執行人:遺囑指定、委託他人指定、親屬會議選定或經法院 指定之證明文件正本。 (二)繼承人須提交: 1.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口名簿或除戶戶籍資料等正本。 2.繼承人現在載明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 3.繼承系統表(附件 1)。 4.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