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申報書(089.05.19)
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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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一 事實發生日: 年 月 日 │
│息│二 訊息內容: │
│內│ 1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第二條第│
│容│ ________款規定情事。 │
│說│ 2 略述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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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參加人員 │
│辦│ 1 發言人 (職稱、姓名) : │
│ │ 2 其他 (職稱、姓名) : │
│理│二 擬辦理記者會之日期、時間 │
│ │ 1 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時 (上午 9-12 時、下午 2-│
│記│ 時) │
│ │ 2 其他 (緊急事故時適用) : │
│者│ │
│ │三 擬辦理記者會之地點:□交易所 □其他:_____________ │
│會│四 準備相關資料計 30 份 (另附正式文件一份) │
│ │五 發言人不克出席事由: │
│通│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
│ │ │
│知│ 負責人____________□ │
│ │ 或 │
│事│ 經理人____________□ │
│ │ │
│項│ │
│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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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未依本作業程序規定主動於期限內,或拒絕依規定申報或
召開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或公開資訊有虛偽不實者,本公
司得依「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序」第六條規定辦理
。
(二)上市公司應據實填報,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或經理人印章,以示負
責。
(三)上市公司於本作業程序第三條或第四條辦理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
前,不得私下公布任何消息,以確保資訊之正確性及普及性。召開
事由如對公司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者,建議宜於 2 時 30 分以後
召開。
※(四)本表請於記者會召開 1.5 小時前先行傳真至本公司上市一部(
FAX NO:8101-3602 )。
(五)倘於非上班時間臨時決定主動召開記者會,若無法聯繫到本部人員
,請將召開相關訊息傳送至「非上班時間記者會」專用之公務門號
(0978-91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