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授權指數發行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作業綱要(106.01.06)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受益憑證

一、指數種類: 
(一)本公司自行編製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系列指數。
(二)本公司與 FTSE (英國富時公司)或其他單位合編指數。
二、發行人資格: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三、授權方式:發行人應正式發函本公司,並檢具符合徵求指數股票型基
    金商品規劃書應行記載事項之文件。
四、前開徵求指數股票型基金商品規劃書應行記載事項之文件如下:
(一)ETF 經理人及商品開發團隊之資歷簡介
(二)規劃架構
      1.期初最低之資產規模
      2.參與證券商名單
      3.規劃 ETF  所需之時間
      4.ETF 商品設計概要
      5.基金投資組合管理(包含基金操作將如何追蹤指數表現之簡要說
        明,如:完全複製法、最適化法、抽樣法,或其他方法)
(三)行銷推廣計劃
五、本公司得請發行人提供相關補充資料及說明,經審閱資料內容後,通
    知發行人與本公司簽訂指數授權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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