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使投資人清楚了解指數股票型基金(以下稱「ETF 」)標的指數投資策 略及 Smart Beta (單因子/多因子)指數相關風險,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發行 ETF 應加強資訊揭露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12 月 6 日金管證投字第 11201 49596 號函辦理。 二、對現行已發行及嗣後新上市(櫃)ETF 應加強揭露資訊之內容及時限 如下: (一)請於貴公司官網以清楚易懂之方式加強說明所有 ETF 之指數編製 規則重點內容,使投資人清楚了解投資策略意涵,降低誤解衍生之 風險。 (二)如標的指數為 Smart Beta (單因子/多因子)指數,即指採取一 個或多個非市值條件因子進行選股或加權之指數者,請於貴公司官 網及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概況/投資風險揭露」乙節,加強揭露 相關風險警語如下: 1.警示提醒不保證該指數績效在任何時候的表現均優於市場行情, 在某些市場環境下,指數績效可能落後市值加權指數或其他績效 指標,且這種情況可能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2.警示提醒追蹤該指數之 ETF ,相較於追蹤市值加權指數之 ETF ,可能有相當比例持股投資於市值較小之公司。 (三)前述現行已發行之上市(櫃)ETF 資訊應更新於貴公司官網者,請 於 112 年 12 月底前完成;應更新於基金公開說明書者,請於更 新 112 年第四季公開說明書時併予完成。嗣後新上市(櫃)之 ETF 亦應依前揭(一)及(二)事項辦理。 正 本: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 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群益 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復華證券 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街口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 託股份有限公司、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台新證券投 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大華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野村證券投資 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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