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股份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參考範例 (民國 97 年 11 月 12 日)
第 6 條
(保密防火牆作業-人員)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
,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
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
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
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
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第 7 條
(保密防火牆作業-物)
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檔案文件以書面傳遞時,應有適當之保護。以電子郵
件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時,須以適當的加密或電子簽章等安全技術處理。
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檔案文件,應備份並保存於安全之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