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指數投資證券買賣辦法 (民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第 12 條
指數投資證券之發行人應自行或委託他家證券商擔任流動量提供者,於本
公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時提供流動量,相關作業要點由本公司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