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之一、評估報告總評
(一)承銷總股數說明
(二)承銷價格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適用國際
慣用之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之比較。
2.發行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
比較情形。
3.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
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4.發行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
料。
5.證券承銷商就其與發行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
估意見。
(三)承銷風險因素:
列示說明本次承銷相關風險(如股價變化過鉅、穩定價格策略
、此次承銷之相關費用及承銷手續費率、新股承銷導致股本膨
脹稀釋獲利)
(四)總結:
1.承銷商依據本身評估結果及專家意見後(專家意見承銷商應
自行評估是否能作為對發行公司整體風險之評估依據,必要
時應加強評估項目),總結評估說明該發行公司之營運風險
、財務風險及潛在風險等風險事項,作為投資人投資之風險
預告。
2.承銷商總結評估說明外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案件之
風險事項時,並應列示其註冊地國及主要營運地國之總體經
濟、政經環境變動、外匯管制、租稅及相關法令,暨是否承
認我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效力之情形等風險事項,並評估說
明外國發行公司所採行因應措施之適當性。
3.依據對發行公司整體評估之結果,作為是否推薦發行公司上
市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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