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修正後「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及「證券商資本 適足明細申報表」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照辦。 說 明:一 依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六十三條辦理。 二 將興櫃股票列入計算經營風險約當金額項目: (一) 市場風險約當金額之股票類別中,增列「興櫃股票」,其市場風險 約當金額之風險係數為百分之六十。市場風險約當金額為所持有之 興櫃股票市值乘以其風險係數百分之六十。 (二) 興櫃股票不設算交易對象風險約當金額。 三 配合九十年十二月十九日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併將增訂利 率交換、外匯存款及興櫃股票之風險係數明定於證券商計算自有資本 適足比率風險係數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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