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 明:一、本(98)年度「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整體內容修正案,業 經本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 同業公會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修正,並報奉 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8 年 5 月 1 日金管證二字第 0980017 247 號函准予備查。 二、旨揭修正內容已置於本公司網站(www.twse.com.tw →「產品與服務 」→「證券商服務」→「稽核部」→「文件下載」),請自行下載, 並即依修正內容修正 貴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落實執行,至遲應於 9 8 年 6 月 1 日開始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須經董事會通過,如未及 於 98 年 6 月 1 日前召開董事會通過,亦應儘速召集董事會追認 ,外國證券商在臺分支機構得由在臺分支機構負責人書面同意替代之 )。 三、除經通知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證券商無須將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 或修正內容,申報本公司等證券相關機構,惟 貴公司應將內部控制 制度之訂定或修正內容及董事會通過之議事錄等資料妥善保存,並依 主管機關或本公司等證券相關機構通知,即時提供查核。 正 本:各證券商(含櫃檯買賣證券商、專營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證券商) 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 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電 腦規劃部、稽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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