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修正「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有 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營業細則」及「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 標準規範」,請各證券商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主 旨:修正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十九條、第四十條、「有價證 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第十七條之一、「營業細則」第五十九條、第 六十三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二條文暨「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附 件,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依 據:案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 年 9 月 4 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 47888 號函同意核備。公告事項:請各證券商依旨揭「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並提報董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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