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條文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est Practice Principles for TWSE/TPEx Listed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5 年 09 月 07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27-1 條
上市上櫃公司宜經由捐贈、贊助、投資、採購、策略合作、企業志願技術
服務或其他支持模式,持續將資源挹注於下列領域,發揮企業社會影響力
:
一、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
二、運動賽事活動或運動產業。
三、學校教育、家庭教育或社會教育。
四、其他有助於公共利益或社會發展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