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交易法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第 128 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不得發行無記名股票;其股份轉讓之對象,以依本法許
可設立之證券商為限。
每一證券商得持有證券交易所股份之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