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英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hareholder Services of Public Companies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準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修正之第十九條第二 項、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規定,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一 百一十年三月二日修正之第三條之五規定,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外 ,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