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信用交易資券相抵交割之交易作業要點 英
Directions for Settlement by the Offsetting of Margin Purchases and Short Sales in Margin Trading
二、委託人同日「融資買進」與「融券賣出」同種有價證券,如採資券相 抵交割者,應事先與證券商簽訂概括授權之同意書(如附件),於當 日融資融券交易後,其數額相同部分即自動沖抵,並由證券商逐筆代 為製作融資現金償還申請書及融券現券償還申請書,委託人不需逐件 申請。 已簽訂同意書之委託人如不採資券相抵交割,須於成交當日收盤前向 證券商書面聲明。 前開沖抵部分不計算融資融券利息,但融券賣出沖抵部分仍應依規計 算融券手續費或融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