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英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92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證券商受僱人到外執行業務,及在本公司市場所為之一切行為,證券商應 負完全責任。 前項人員對本營業細則、市場公告及其他規定悉應遵守,不得諉為不知。